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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指引

材料清单及说明
序号 材料名称 描述 操作
材料一 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照片、扫描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每条行政处罚申请修复时均须单独出具《信用修复承诺书》 《信用修复承诺书》(20200801修订版)下载
材料二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主要登记证照(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 —
材料三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主要包括缴交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处罚类型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说明 — —
材料四 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原件照片、扫描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和处罚机关公章)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仅用于由原行政处罚机关出具修复决定时使用,请准确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20220508修订版)下载(更新)
材料五 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可参加由“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或全国各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培训班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并取得培训证明。如何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详见“常见问答-八”
材料六 信用报告(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如何准备信用报告详见“常见问答-九”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精神,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完善“信用中国”网站(以下简称“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特制定公布《“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第二章 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二条 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三条 对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将按最长公示期限(三年)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

第三章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四条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五条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限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一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流程

1.行政相对人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申请修复。

2.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是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是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是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决定书》(如有)。

3. 行政相对人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第四章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七条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第八条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流程

1.行政相对人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流程》申请修复。

2.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是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是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是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可参加公益性培训班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得培训班,并取得培训证明。如何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详见“常见问答-八”。

五是行政相对人的信用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如何准备信用报告详见“常见问答-九”。

3. 行政相对人完成提交材料,且行政处罚信息已经满足最短公示期要求,经网站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网站撤下公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行政相对人认为公示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超期公示等情况的,可提出异议申诉,经核实后可更正网站公示信息。

第十一条 本指南由“信用中国”网站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指南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现场受理网点

提示:现场受理点仅受理本地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的处罚修复申请。

关于发布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开展“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经相关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机构和征信机构自主申报,并作出守信承诺,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对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严格复核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现予以公告并说明如下。

一、本名单中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培训证明将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

二、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应合规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方式和程序等,培训不少于3个学时。

三、信用修复申请人应主动参加本名单信用服务机构或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处罚决定部门等举办的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掌握信用知识,了解信用法规政策,主动纠正并修复失信行为。

四、欢迎社会公众对本次公告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相关情况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异议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反馈(投诉举报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tousujubao/,或creditjcc@creditchina.gov.cn)。投诉举报信息经核实后,我中心将及时更新相关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不符合等级要求的相关机构将从名单中撤除。

五、未在本名单的信用服务机构申请承担信用修复培训任务的,可通过creditjcc@creditchina.gov.cn提交申请和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我中心将适时增补并发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

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网址
  •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110000766769980C
  • 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20000710925833Q
  • 鹏元征信有限公司91440300772741343F
  • 青岛格兰德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370202790847870Q
  • 陕西西部资信股份有限公司916100005637708187
  • 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有限公司91310104703483133W
  • 武汉资信管理有限公司914201007646214565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91350200705420347R
  • 元素征信有限责任公司911101080628135175
  • 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91330000755918469E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911100007109290334
  •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9111000010001037XK
  •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9111000010118630XN
关于发布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开展“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经相关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机构和征信机构自主申报,并作出守信承诺,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对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严格复核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现予以公告并说明如下。

一、本名单中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将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

二、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应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信用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修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失信情况、修复情况,并就信用修复申请人是否按要求完成信用修复出具第三方评估意见。

三、欢迎社会公众对本次公告的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相关情况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异议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反馈(投诉举报链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tousujubao/,或creditjcc@creditchina.gov.cn)。投诉举报信息经核实后,我中心将及时更新相关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不符合等级要求的相关机构将从名单中撤除。

四、未在本名单的信用服务机构申请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可通过creditjcc@creditchina.gov.cn提交申请和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我中心将适时增补并发布符合条件的机构名单。

第一批可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网址
  • 爱信诺征信有限公司91110108MA001K7YXU
  • 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91340100MA2MU03T00
  • 北京宸信征信有限公司91110108318113427B
  • 北京冠捷时速信用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11100007587266221
  • 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1000072261942X9
  • 北京汇法正信科技有限公司91110105579035025P
  •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110000766769980C
  • 北京泰德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10105MA003RY974
  • 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10000693217172A
  • 北京宜信致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100005657850522
  • 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91510100072402287B
  • 重庆华龙强渝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500000320391039Y
  • 东方安卓(北京)征信有限公司91110000671700518F
  • 东方金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911101027825111540
  • 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91350000786920043M
  • 广东德信行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4406060553941239
  • 广东鹏元征信有限公司91440101560203586R
  • 广州金科企业征信有限公司91441016755587241K
  • 贵州圣辉征信有限公司91520115322024777X
  • 贵州中鼎大数据征信服务有限公司91520115322151856J
  • 河北恒实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301003480156257
  • 河北信构信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91131003098847751Q
  • 吉林省通联信用服务有限公司9122012136740400X
  • 江苏未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3205006978992544
  • 江西省中小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91360100563803528Y
  • 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1110101663110040K
  • 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20000710925833Q
  • 联合信用征信股份有限公司911201163005319540
  • 量富征信管理有限公司91310104342457289L
  • 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911100007226556829
  • 内蒙古立德征信服务有限公司91150602MA0MW53F77
  • 内蒙古南瓜征信管理有限公司91150103MA0MWF6F3Q
  • 内蒙古征信服务有限公司911502916959377556
  • 鹏元征信有限公司91440300772741343F
  • 青岛格兰德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370202790847870Q
  • 全联征信有限公司911100005906882463
  • 瑞泽征信有限公司91210200683026735U
  • 山东君诺征信管理有限公司91371600050902774B
  • 山东省信用金桥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91370103695415420R
  • 陕西融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610400052113699J
  • 陕西西部资信股份有限公司916100005637708187
  • 上海宝镜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91310000MA1FL06D19
  • 上海风声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91310115324220763K
  • 上海三零卫士信息安全有限公司91310104703483133W
  • 上海卫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91310104324502074Q
  • 上海新维企业信用征信有限公司9131010413214839X8
  • 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91440300334936482E
  • 深圳微众税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91440300319331004W
  • 四川兴中诚信用服务有限公司91510000309431685M
  • 武汉资信管理有限公司914201007646214565
  •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91350200705420347R
  • 银企通企业征信有限公司9137010032173585X0
  • 元素征信有限责任公司911101080628135175
  • 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91330000755918469E
  • 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911100007725523312
  • 中大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91110108584450848L
  • 中电联(北京)征信有限公司91110102MA001DHE08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911100007109290334
  •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9111000010001037XK
  • 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9111000010118630XN
  • 中企评协企业征信中心(北京)有限公司91110000558549887B
  •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91440300342642396Y
常见问答
一、如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线申请信用修复?
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并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决定书文号右侧的申请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二、哪些行政处罚涉及严重失信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哪些行政处罚涉及一般失信行为?
“通知”明确了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是指对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除认定为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外,再除去按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原则上均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
四、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无法自行判断行政处罚失信行为严重程度怎么办?
请直接联系当地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地市级及以上)进行咨询,或通过电话/邮件向“信用中国”网站咨询。
五、行政处罚公示期从哪天算起?
“通知”明确了行政处罚公示期限,一是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二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网站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三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行政处罚超出公示期该怎么办?
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在确认已经完成整改、履行完处罚规定义务后,参照常见问答一,按程序进行信用修复申请。
七、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参加信用修复培训和出具信用报告?
“通知”明确了行政相对人在申请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时,须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和出具信用报告。
八、如何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
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下两类培训班中任选其一参加:一是属地性培训班。行政处罚归属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与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联合举办的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具体课程安排详见地方信用门户网站。 二是全国性培训班。公共信用评价在“优”级以上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或经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班,具体详见“信用修复培训机构名单”。
属地性培训班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用于修复行政处罚机构所在地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全国性培训班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用于修复全国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九、如何准备信用报告?
“通知”明确了“信用报告由公共信用评价在“良”级以上的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具体详见“信用报告服务机构名单”,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十、若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被移出“信用修复培训机构名单”和“信用报告服务机构名单”,已参加的培训和已出具的信用报告是否有效?
如若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被移出相关名单,自被移出相关名单之日起,将不再具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及出具信用报告的资格;移出前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参加的信用修复培训和出具的信用报告继续有效。
十一、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报告的时效性如何界定?
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只能用于培训结束时间之前产生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信用报告只能用于报告出具日期之前产生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
常见材料审核退回问题
关于材料一常见问题及修改建议
常见退回问题 修改建议
修复承诺书未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修复承诺书模板。 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下载获取正确的《修复承诺书》模板。
修复承诺书所填内容有误(非承诺书原件或复印件未盖章、处罚文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请选择正确模板并准确填报处罚文书号等内容,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修复承诺书落款无签署时间,或签署时间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之前。 请填报正确的签署日期。
修复承诺书落款未加盖企业公章。 请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材料一要求:
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照片、扫描件,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每条行政处罚申请修复时均须单独出具《信用修复承诺书》。
关于材料二常见问题及修改建议
常见退回问题 修改建议
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未加盖企业公章。 请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并非该企业的登记证照。 请根据申请主体,正确提供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资料。
材料二要求:
行政相对人(申请单位)主要登记证照(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关于材料三常见问题及修改建议
常见退回问题 修改建议
已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相关材料,材料不清晰完整,不可供核查。 请提供清晰的缴交罚款收据及缴费通知书等材料。
已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相关材料,履行义务证明与处罚内容不一致。 请仔细对照处罚内容,并提供与处罚内容相一致的履行义务证明材料。
已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相关材料,未加盖金融机构或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公章,或未加盖企业公章(处罚为警告的,企业需要提交整改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履行处罚义务的材料为银行缴费单据的,应有银行网点业务公章;为行政机关出具的单据或证明材料的,应有行政决定机关公章。
已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相关材料,出具日期未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之后。 请提供日期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之后的缴交罚款收据及缴费通知书等材料。
材料三要求:
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扫描或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主要包括缴交罚款收据、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处罚类型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说明。
关于材料四常见问题及修改建议
常见退回问题 修改建议
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未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或处罚机关提供的材料模板或填写不规范。 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下载获取正确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模板。
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行政处罚决定机关未给出修复意见,或未加盖公章。 请提供行政处罚机关明确说明“同意修复”并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公章的修复表,行政处罚机关的经办人联系电话必须是座机,以便核实。
材料四要求:
由行政处罚机关出具的(原件照片、扫描件,须加盖申请企业和处罚机关公章)《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仅限申请修复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时使用,并请准确完整填写和加盖公章。
关于材料五常见问题及修改建议
常见退回问题 修改建议
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参加培训人员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不一致。 如果参加培训人员并非法定代表人,请提交时选择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选项。
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缺少授权书,或未加盖企业公章。 请补充提交授权时间在培训时间之前的授权书,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材料五要求:
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可参加由“信用中国”网站公益性在线培训平台或全国各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培训班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并取得培训证明。
关于材料六常见问题及修改建议
常见退回问题 修改建议
(在备注信息中提示!请电话咨询“信用中国”网站客服人员获取)未提供指定范围内的信用报告版本。 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材料六要求:
信用报告(原件照片、扫描件或加盖申请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免费下载‘公共信用信息概况’(信用报告)或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七、修复申请受理地点有误或属于异议申请类常见问题及修改建议
常见退回问题 修改建议
不属于信用修复受理范围,请通过网站申请异议申诉。 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交异议申请。
未按照行政处罚所在地进行选择修复申请受理地点。 请根据处罚机关属地选择正确的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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